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跨专业分流遴选考核办法
根据《聊城大学关于加快推进一流本科教育教学体系建设的意见》(聊大校发〔2019〕10号)《聊城大学学生专业分流与调整办法》(聊大校发〔2008〕88号)《聊城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聊大校发〔2013〕67号)《聊城大学辅修第二专业(学位)教育管理办法》(聊大校发〔2013〕68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教学条件,特制定跨专业分流遴选考核办法。
一、基本原则
本校外学院进入我院各专业学习的学生,以及学院内部调整专业的学生必须经过学院专家组面试。主要依据学生个人志愿、第一学年的综合成绩,择优筛选专业分流学生进入各专业学习。
二、考核办法
1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品行端正,诚实守信。
2、身心健康,无重大疾病(包括身体、心理和精神等疾病)。
3、无违法、违纪现象。
4、高等数学成绩及格。
5、通过学院领导小组面试合格。
三、接收限额
各专业接收分流人数不超过10人。
符合以上条件者,原则上同意转入我院的各个专业学习。
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
2020.9.10
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专业分流与调整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包春江
副组长:郭宏亮、张涛
成 员:赵岭、郭安福、吴海荣、于寒
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
2020.9.10